5月3日,新疆大学博士生导师陈世明教授为中国语言学院教师作了题为“新疆维吾尔民族察合台文契约文书所反映的维汉民族和谐关系”的学术报告会。
陈世明教授通过收集整理新疆维吾尔族察合台文契约文书,分析研究清朝统一新疆后,新疆社会的民间经济、民间法律、社会道德等发展情况,以及由此反映出的新疆各民族间最真实的民族友好关系,新疆与中央之间的社会政治关系。新疆各地的维吾尔族察合台文契约文书中,普遍存在借用汉语词语和协议双方邀请汉族乡邻做公证人的现象。表明历史上新疆维吾尔族和汉族之间以及新疆各民族之间和睦和谐相处,彼此之间互相信赖、互相依托,也充分反映了新疆各个民族在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发展和巩固过程中的作用,对于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互相了解具有重大意义。陈世明教授表示,这些现象全方位地反映了清朝及民国时期,新疆的维吾尔族和汉族以及各民族之间丰富的交际和交流活动,特别是表明了新疆各民族之间互相信赖、彼此依托的和谐关系。
此次讲座不仅开阔了学院教师的研究视野,也为学院教师在今后的育人工作中补充了大量真实生动反映新疆各民族和睦相处的故事,再一次证明了新疆各民族间和谐共生的友好关系。(应克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