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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称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现将有关职称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新人办发[2003]75号文件精神,中等专业学校合并升格为职业技术学院及中等专业学校成建制划转入高等学校后,其教师必须在新教学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经学校考核胜任本职工作,应通过转评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转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可以不参加职称外(汉)语考试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但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教育厅要求:同级转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如评审原有职称未参加职称外(汉)语考试者,均应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职称外(汉)语考试,其外(汉)语考试成绩无论是否达到国家及自治区外(汉)语考试标准均可。

22006年职称外(汉)语考试报名工作延期至2005122918时前(北京时间)。

3、根据新人发[2002]25号文件精神,对博士后人员、取得博士、硕士学位者,可按照新人职字[1994]82号文件分别直接授予正高、副高(不分正、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专科、中专毕业证者,可按照新人职字[1991]256号文件初次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以上人员提供真实可靠的材料,向单位提出申请。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①《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16K纸正反双面打印或填写)[表中第5页,所在部门考核鉴定意见由教研室填写并盖章(可用系部代章),呈报单位考核审查意见由系(部)填写并盖章];②《大、中专院校教师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核表》一份(16K纸正反双面打印或填写)[表中第6页,教研室意见由教研室填写并盖章(可用系部代章),考核组意见由系(部)填写并盖章];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系部审核后退回,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审相符,审核人签字,盖系部公章);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⑤《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登记表》以系(部)处为单位汇总。(以上材料除特别注明其余均可用A4纸)

  符合以上规定人员申报材料请于2005122718时前(北京时间)交人事处,过期责任自负。(上报材料的要求早已分别通知各系部)

 

                              人事处

                               200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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