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南院高层住户办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南院高层住户:

近期为南院高层住户办理个人房产证,按照房改办规定要求,现就有关办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    副处以上职务需要提供其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

二、    离异的需要提供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复印件,离异时爱人单位是否享受房改房证明(未提供的)

三、    住院外爱人单位房改房需提供退房计算表复印件(房改办审批盖章)及爱人单位退房证明(未提供的)

请符合以上三条的住户于2005127日前,将要求材料交资产处房产科,逾期不交者,本次不办理个人房产证。

 

资产管理处

2005.12.1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