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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校内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了确保全院校内津贴能按时发放,现将校内津贴发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从200511月起,每月校内津贴在当月25日发放,如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2、各单位须在每月的15日前报送当月校内津贴,报送校内津贴前,必须先报送前一个月的考勤,报送考勤的时间为每月的第二个工作日。

3、各单位报送校内津贴时,请报送一式三份,教务处、组织人事处、财务处各一份。

4、各教学单位按教务处规定的表样格式填写津贴表,各行政、教辅、后勤单位按照组织人事处规定的表样格式填写津贴表。(行政、教辅、后勤单位表样见附表,表格为A4纸张纵向打印)

附:新疆财经学院校内津贴发放表

 

新疆财经学院组织人事处

20051114

新疆财经学院校内津贴发放表 单位: (盖章) 发放时间:     年  月 序号 姓名 职务津贴 岗位津贴 绩效津贴 梯形津贴 补差 合计 备注                                                                                                                                                                                                                                                                                                                                                                                                                                                                                                                                                                                                                                                                                                                                                                   审批: 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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