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我院10月份工资推迟发放原因的说明

 

     我院从今年6月起被财政厅列为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所有工作程序为网上及手工报表同时操作。其中工资审批程序为:我院上报当月用款计划财政厅业务处室审批财政厅国库处审批发回预算单位我院再上报工资支付申请→财政厅支付中心主任审批→支付中心业务人员→财政国库帐户授权→农业银行零余额帐户→工商银行→职工工资卡。

我处已按照财政厅要求于1012日上报了工资支付申请,并在此期间多次催问财政厅支付中心。由于支付中心17日才批复了我院工资支付申请,18日到国库帐户,19日到农业银行,20日交换到工商银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款项在各银行票据交换必须有一天时间,所以造成我院职工工资21日到帐。

特此说明,并向此次延发工资给广大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计划财务处

                                     2005年10月21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