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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国家行政学院招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2005年国家行政学院招收国家行政学院和北京大学合作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班报名工作现已开始。根据中组部干教函字[2005]30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的

通过开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进一步提高地厅级和县处级领导干部的现代公共管理理论水平、公共政策素养和领导能力,使中央和国家机关、地方党政部门及有关单位拥有一批熟悉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最新理论与管理方法的高层次、复合型的领导人才。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具有发展潜力的地厅级领导干部和少量正县处级领导干部,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实行学分制,学制为24年。

三、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

我院的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有需要报名的同志请于713日到学院组织部查阅有关文件,并填写相关表格,由学院组织部统一上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

四、考试录取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国家行政学院通知到制定地点报名参加全国统一的联合招生考试,由北京大学和国家行政学院按照自定分数线择优录取。

 

 

 

                     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5年7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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