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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专核培训班的通知

  接自治区语委《关于举办第十六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专核培训班》的通知,现将有关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为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我委决定于2005718日至28(开学前一天报到)举办第十六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送学员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担任普通话或语文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2、能够熟练掌握汉语拼音。

3、有较强的语音听辨能力。

4、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母语必须是汉语,而且有较强的汉语普通话基础。

二、入学有关事项

1、         报到时须持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学员本人填写、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学员登记表,并携带选派主管部门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2、         每位学员交纳培训费500元,资料费50元,测试费50元,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医药费等均由学员所在单位负担。

3  学员报名务必于2005613日前报自治区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新疆财经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联系人:杜晓江   排孜来提

电话:(0991)7843362   7843363

报到时间:2005年7月17

报到地点:(呼图壁县)自治区农业干部学校(原东泉干校)

2005717下午430(北京时间)在新疆广播电

视大学门口集中(乌市新华南路41,7路、10路、16路车新华南路站下车),统一送往自治区农业干部学校。

 

                    新闻与传播学院

                   二○○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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