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2005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代表作送审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职改办统一安排和要求,为顺利开展2005年我院职称评审工作,现将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代表作送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拟送审代表作的要求:

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本人学术研究水平的代表作正高三篇、副高二篇,每篇用A4纸复印三份,其中两份隐去作者姓名只复印正文(民文须同时提供汉文件,不加盖单位公章);另一份署名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且由主管领导签字,需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代表作必须是已公开发表的,各种清样稿不予受理。

代表作送审材料不予退回,报送时请出示代表作原件,申报者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并核实代表作复印件的真实性。

二、         收费:暂定每人交鉴定费用申报正高320元、申报副高220元。

三、         工作程序:

1、             个人向系部提出晋升高级职务的书面申请。

2、             系部根据申请者的工作表现、考核成绩、教学、科研等情况推荐预选名单。

3、             院人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代表作的送审。

四、         时间安排:

1、             2005610前各单位将推荐晋升高级职务人员名单及本人的代表作复印件及鉴定费报院人事处。

2、             2005611起院人事处安排送审材料的鉴定工作。

五、         其他:

1、   送审材料的鉴定结果有效期为两年,2004年论文答辩结果,今年仍然有效。

2、     本次仅仅是申报高级职务人员代表作的送审工作,不涉及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分配。

 

 

人事处

2005-06-03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