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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教部教师(辅导员)竞聘上岗的通知

 

 

根据《新疆财经学院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及《新疆财经学院教师及辅导员编制》的要求,对汉教部教师(辅导员)岗位实行公开竟聘上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聘原则:

(一)科学设岗,按岗聘任,事职相符,人事相宜。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双向选择,优化组合。

二、竞聘的基本条件

(一)教师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备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3、民族教师HSK须过八级。

4、年度考核合格,且具备高校教师任职资格。

(二)辅导员

1、基本条件

1)、一般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学历:大学本科以上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思想政治业务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觉悟;工作态度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诚实守信。

2)、了解高等教育及高校工作的基本情况。

3)、熟悉教育学、心理学的相关知识,熟悉各年级大学生的思想特点。

4)、具备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和学生组织管理能力。

5)、具备一定的应用文的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岗位的设置:

教 师岗位:48(含新增教师)

辅导员岗位:4

三、组织领导:

教师竞聘工作小组:

组长:李建宏

副组长:甫拉提  

成员:陈刚岭 袁生武 热玛扎  古丽鲜  张建新  马文华

四、基本事项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范围:竞聘岗位在符合条件的全院在职职工中聘任。

(二)报名时间:200563日—66

参加竞聘人员到汉教部办公室填写《新疆财经学院教师竞聘上岗申请表》,未填报申请表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聘机会。

(三)竞聘安排:

(一)公布岗位填报志愿              

200563日至66日。

(二)教师竞聘              

200567日(星期二下午330)至69日(星期四下午540)。

(三)辅导员竞聘时间为: 2005610日(星期五下午540)。

五、竞聘考核

我部竞聘工作小组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根据竞聘者的日常工作表现、同行评价结果(所属教研室范围)和学生评价(以历年教学检查情况为依据)情况,对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师德水平、教学业务水平和学术水平进行综合考核。(跨系竞聘的教师须提供教务处和科研处认可的教学及科研工作量情况)

辅导员竞聘通过竞聘答辩会的形式进行,由竞聘者在会议上做限时10分钟的岗位竞聘陈述,并回答竞聘上岗工作小组提出的问题。竞聘上岗工作小组根据竞聘者的相关条件、工作表现和答辩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竟聘结果于2005613日网上公示。

六、其它事项均严格按照《新疆财经学院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实施。

                        

                           汉教部      

   2005年6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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