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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辅导员)竞聘上岗的通知

 

 

根据《新疆财经学院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及《新疆财经学院教师及辅导员编制》的要求,对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辅导员)岗位实行公开竟聘上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聘原则:

(一)科学设岗,按岗聘任,事职相符,人事相宜。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双向选择,优化组合。

二、岗位的设置:

教 师岗位:32

辅导员岗位:1

三、组织领导:

成立新闻与传播学院教师竞聘工作小组:

组长:刘红

副组长:艾美华

成员:姚凤鸣、肖燕怜、艾则孜、谢力娜依、韩红杰

四、基本事项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范围:竞聘岗位在符合条件的全院在职职工中聘任。

(二)报名时间:2005531日—61

参加竞聘人员到新闻与传播学院办公室填写《新疆财经学院教师竞聘上岗申请表》,未填报申请表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聘机会。

(三)竞聘安排:

本系教师竞聘由院办公室准备近三年教学和科研资料, 2005年6月2(星期四下午500)进行同行评价。

五、竞聘考核

我院竞聘工作小组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根据竞聘者的日常工作表现、同行评价结果(所属教研室范围)和学生评价(以历年教学检查情况为依据)情况,对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师德水平、教学业务水平和学术水平进行综合考核。

辅导员竞聘通过竞聘答辩会的形式进行,由竞聘者在会议上做限时10分钟的岗位竞聘陈述,并回答竞聘上岗工作小组提出的问题。竞聘上岗工作小组根据竞聘者的相关条件、工作表现和答辩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竟聘结果于2005610日网上公示。

六、其它事项均严格按照《新疆财经学院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实施。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0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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