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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系关于教师和辅导员岗位竞聘的通知

 

根据《新疆财经学院教师人事制度实施办法》及《新疆财经学院及辅导员编制》的要求,法学系现面向全院公开竞聘教师及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聘条件:

1)政治合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有胜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二、竞聘资格

1)本系教师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他系部竞聘我系教师要求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民族老师须有HSK8级以上证书。

2)辅导员岗位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并且是中共正式党员。

三、竞聘岗位

1.教师岗位编制:39

2.辅导员岗位编制:3

四、竞聘程序:

1.为做好本次竞聘教师和辅导员的工作,法学系成立系竞聘工作小组。

组长:傅冰

成员:居努斯汗   姜德鑫    赵俐    刘汉山   

电话:7842196   7842199

2.报名、竞聘时间:

  师:2005613

辅导员:2005647

五、竞聘考核:

1.法学系竞聘工作小组负责对报名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对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师德水平,教学业务水平和学术水平进行综合全面考核。

2.辅导员竞聘演讲答辩及民主测评。

1)辅导员竞聘演讲时间:200567                       

2)竞聘地点:法学系会议室。

要求竞聘人员事先准备演讲稿,10分钟的岗位竞聘陈述,答辩5分钟,竞聘工作小组根据竞聘人员演讲和答辩进行测评打分。

竞聘结果于2005612网上公示。

六、关于教师和辅导员岗位的其他条件按新财院(20055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法学系

20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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