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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系教师(辅导员)竞聘上岗的通知

根据《新疆财经学院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及《新疆财经学院教师及辅导员编制》的要求,对财政系教师(辅导员)岗位实行公开竟聘上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聘原则:

(一)科学设岗,按岗聘任,事职相符,人事相宜。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双向选择,优化组合。

二、竞聘的基本条件

(一)教师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备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与能力。

3。民族教师HSK须过八级

4。年度考核合格,且具备高校教师任职资格。

(二)辅导员

1、基本条件

1)、年龄30岁以下,197561日后出生。

2)、学历:大学本科以上。

3)、优先条件:符合12两条的中共党员、教育心理学、思想政治专业,具有文艺、体育特长者,研究生优先录用。

2、思想政治业务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思想觉悟;工作态度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诚实守信。

2)、了解高等教育及高校工作的基本情况。

3)、熟悉教育学、心理学的相关知识,熟悉各年级大学生的思想特点。

4)、具备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和学生组织管理能力。

5)、具备一定的应用文的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岗位的设置:

教 师岗位:53(含新增教师)

辅导员岗位:4

三、组织领导:

成立财政系教师竞聘工作小组:

组长:陈建国

副组长:刘斌

成员:赵国春 李广舜  赖天山 买买提.吾拉木  周莉

四、基本事项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范围:竞聘岗位在符合条件的全院在职职工中聘任。

(二)报名时间:200561日—63

参加竞聘人员到财政系办公室填写《新疆财经学院教师竞聘上岗申请表》,未填报申请表的视为自动放弃竞聘机会。

(三)竞聘安排:

本系教师竞聘由系办公室准备近三年教学和科研资料, 2005年6月1完成同行评价。跨系竞聘的教师须提供经教务处和科研处认可的教学量和科研工作量情况,并于200568日(星期三下午330)试讲。辅导员竞聘时间为: 2005年6月8(星期三下午500

五、竞聘考核

我系竞聘工作小组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根据竞聘者的日常工作表现、同行评价结果(所属教研室范围)和学生评价(以历年教学检查情况为依据)情况,对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师德水平、教学业务水平和学术水平进行综合考核。

辅导员竞聘通过竞聘答辩会的形式进行,由竞聘者在会议上做限时10分钟的岗位竞聘陈述,并回答竞聘上岗工作小组提出的问题。竞聘上岗工作小组根据竞聘者的相关条件、工作表现和答辩情况,确定考核结果。

竟聘结果于2005616日网上公示。

六、其它事项均严格按照《新疆财经学院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实施。

 

财政系

200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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