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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住宿学生办理走读的通知

 

院属各系、部、院:

根据学院党委的工作安排和住宿情况,经研究,本学期末允许部分住宿学生自愿办理走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走读人数

办理走读的学生人数限定500人,其中男生250人,女生250人。

二、办理走读的原则及学生具备的条件

(一)走读限于家在乌市的学生。

(二)原则上限于2006年将毕业的学生。

(三)特殊情况需要走读的学生,和其他年级自愿走读的学生(家在乌市)。

三、时间安排

(一)走读登记时间:2005530日—65日。

(二)走读学生的审查时间:200566--10

(三)走读办理时间:2005610日—620日。

四、各系(部)走读学生的名额分配

根据各系(部)2006年毕业生统计及男女生人数的比例,分配到各系部的走读名额为:

 

系别

项目

计 算

会 计

财政

经济

法学

外语

工商

市场

信息

新闻

金融

合计

男生

25

31

35

25

32

4

25

18

17

8

30

250

女生

14

58

38

20

23

4

19

24

14

6

30

250

合 计

39

89

73

45

55

8

44

42

31

14

60

500

 

五、办理走读的程序

(一)登记、报送

由各系、部、院负责确定、登记、报送本系办理走读的学生名单,并于200565日之前,将名单送达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二)走读学生的审查

公寓中心根据报送的学生名单逐一进行审查,对出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与系部沟通,共同确定,并于2005610日由各系、部通知本系相关学生办理走读。

(三)走读办理

公寓中心根据各系、部、院走读人数发放“在校学生走读申请表”,申请表由各系、部、院统一领取和回收,同时督促学生按要求填写表格内容,并于2005620日前将填好的申请表报送学生公寓中心。走读手续办理完毕后学生即可搬离宿舍,时间不得超过三日。

(四)走读后的有关工作

走读学生及毕业生搬离宿舍后,公寓中心各楼要及时进行住宿床位和人员的调整,做好新生住宿准备工作。

六、相关事宜

(一)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及各系、部、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学生自愿的原则,按照党委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正确说明采取走读办法的原因,确保按时顺利完成此项工作。对办理走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主管院领导汇报。

(二)各系、部、院要严格按照学生走读的条件和分配到的名额填报学生名单。学生办理走读后,要掌握学生的信息,加强学生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三)各系、部、院填报名单时,应认真填写学生的姓名、性别、年级、班级、学号、公寓宿舍号、家庭详细住址等。

(四)学生办理走读时,公寓中心各楼长应做好登记及其他相关工作。

(五)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不愿意走读,出现的名额空缺,各系部可根据本系的实际情况做出决定,补齐人数。

 

 

                   

 

                院长办公室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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