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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新疆财经学院南院综合住宅楼(小高层)工程已竣工验收完毕,工程资料基本齐全。根据国家建设项目规范管理相关规定和自治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的要求,以及居住户的迫切愿望,我院提请自治区审计厅对此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自治区审计厅对此项目很重视,经审计厅领导认真研究,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新疆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新疆财经学院内审领导小组要求审计处、人事处、后勤管理处等各部门和小高层居住户积极协助配合,确保顺利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特此通告

       

          新疆财经学院内审领导小组

           200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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