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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第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情况的通报

 

                            

按照新财院党宣【20056号文件的规定,各总支、直属支部和院属各单位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通报如下:

一、    上报材料情况:

1、上报活动情况说明的单位:两办、研究生处、编辑部、新闻与传播学院、应用数学系、马列部、教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科研处、计财处、信息化中心、院团委、保卫处、统计于信息系、市场系、会计系、工商管理系、公园管理中心、体教部、组织人事处、汉教部、法学系。

2、上报活动计划(可以不报)的单位:后勤管理处、院工会、保卫处、会计系。

二、    各单位开展的活动情况:

1、全院单位学习《宪法》、《教育法》、《行政许可法》、《反分裂国家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

2、市场系、统计与信息系等单位制作了以“法制宣传月”为主题的宣传板。

    3、全院师生参加了保卫处举办的“我的守法观”征文活动,产生了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

4、保卫处综治办、宣传部和财政系举办了校园版-实话实说“维护校园安全 创建和谐社会”的全院性大型活动。

5、科研处联合法学系举办了题为《漫谈民法》的学术报告会,来自清华大学的民商法博士张翔参加了报告会并做了有关司法考试的讲座。

6、应用数学系利用系部公开栏写出了“当知法、守法公民,作护法、用法模范”等标语,以示警示师生,提高法律意识。

7、研生处在研究生中进行了有关对北京学生“反对日本进入安理会”活动的正面引导和宣传。

8、信息化中心组织学法交流活动,结合实际写心得体会。

9、院团委组织法学系学生在铁路局西单商场门口进行法制宣传,为群众解答生活法律常识,组织院军乐团、国旗班、学生联合会学生干部学习《国旗法》、《宪法》等法律知识。并组织了有关于法律方面辩题的辩论赛。

三、没有按照规定上报材料的单位:纪检监察室、老干处、公寓管理中心、成教院、金融系、财政系、经济系、计算机系、外语系,请以上单位务必在515日前补交。

四、    注意事项:

1、为减少各单位工作量,今后工作情况汇报,各单位将所开展的活动情况说清楚即可,无需再写理论。

2、为了便于掌握、宣传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须及时将简讯报到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专干高涛同志处(电话:7843469,邮箱:gaotao@xjife.edu.cn),上报简讯情况作为年终考核条件之一。

 

 

          党委宣传部

          200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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