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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5年5月1日升国旗仪式的通知

 

各总支、直属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学院党委决定,今后凡重大节日如五一、十一、元旦等均举行升国旗仪式。现将200551日举行升国旗仪式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升旗时间:200551900(北京时间)

二、    升旗地点:二号教学楼国旗杆下

三、    参加人员:

1、北院处级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和全体班主任、辅导员。

2、学生系部各组织100名学生(应用数学系20人)

四、    组织分工:

1、团委负责:国旗班、军乐团升旗工作,国旗献辞,各单位场地划分,各部门、单位教职员工、学生考勤工作(仪式后考勤报党委宣传部),会场秩序。

2、工会负责:音响设备的提供和操作。

3、党委宣传部:摄影、照相、制作宣传横幅、提供相关器具及相关宣传工作。

五、    注意事项:

1、各部门、单位在845(京时)前组织好本部门、单位参加升旗仪式的人员入场。

2、各单位由书记、主任带队,带上系旗,按位置图就位,并自觉遵守会场组织纪律,保持会场庄严、肃穆氛围,维护国旗尊严。

 

新疆财经学院党委宣传部

新疆财经学院团委

200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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