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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经学院工人技师评审工作程序

 

 

一、         公布岗位及职数

由学院按自治区人事厅下达的通知精神,在全院公布工人技师岗位及规定职数。

二、         个人申报

凡符合新人发[200462号文规定条件的我院职工均可申报,申报时须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件(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三、         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由后勤处、纪检委、工会、人事处、图书馆等部门组成的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         组织评审

由评审工作小组根据申报人员所具备的条件,结合自治区规定的条件,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中组织评审。

五、         公示

评审工作小组选举出推荐人选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         上报

公示无误后,报学院有关领导批准,确定最终人选。

 

新疆财经学院工人技师评审工作小组

20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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