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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接新财会2004〕35号文《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等考务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报名条件及时间: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已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会计、审计、财税和相应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今日起至2004528。报考人员请于此日期前,来学院人事处职称办公室办理,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21寸近期免冠照片,报名费55/人。截止时间:2004528日前,逾期责任自负。

二、         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师实务》。

三、         考试地点和时间:乌鲁木齐市,200495830—1200(北京时间)。

四、         考试用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15/本,报名时可预订。

 

新疆财经学院人事处

200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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