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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根据新财院党组[2004]3号文件《新疆财经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竞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竞聘条件:

1、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思想觉悟,忠实地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能坚持原则,品德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能够带领本部门职工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

4、热爱高校保卫事业,有奉献精神,愿为学院的师生员工和教学科研服务。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勤政廉洁。

三、任职资格:

1、竞聘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长期在高校安全保卫工作岗位,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2、竞聘副科级干部须具有四年以上工龄。

3、竞聘正科级干部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高校工作经验和在副科级岗位(含非领导职务 )工作两年以上。

4、签于保卫处人员年龄结构需要,综治办主任岗位诚聘年龄在35周岁左右,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的同志。

四、竞聘岗位:

1、综治办主任1人,副主任1人。

2、治安科科长1人,副科长1人。

3、政保科科长1人,副科长1人。

4、南院保卫科科长1人,副科长1人。

5、校卫队队长(科级)1人,副队长(副科级)1人。

6、军事科科长1人。

11个岗位。

五、竞聘程序:

(一)为搞好本次科级干部竞聘工作,成立保卫处竞聘上岗领导小组。

组长:阿不都热西提

副组长:李曾良

成员:杨艳萍      卡哈尔     杨永新      郭兆法     

(二)报名应聘:

报名范围:符合条件的全院在职职工。

报名时间:2004412日——15日。

竞聘人员到保卫处办公室领取保卫处的科级干部竞聘报名表填报,每人限报2个岗位。

(三)由保卫处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给竞聘上岗人员。

(四)竞聘上岗演讲答辩及民主测评。

1、竞聘时间:2004419日——23日(具体岗位竞聘时间另行通知)。

2、演讲内容:个人基本情况,对竞争职(岗)位的认识和理解,竞争职(岗)位的自身优势和条件,竞争职(岗)位的工作设想及办法措施。

3、要求竞聘人员事先准备演讲稿,个人演讲限时15分钟,答辩10分钟。

4、参加演讲答辩会范围:保卫处竞聘领导小组成员和保卫处全体职工,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5、竞聘领导小组成员和本部门职工根据竞聘人员的竞岗演讲和答辩情况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评打分。

(五)竞聘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测评打分结果,提出候选人并进行考察,汇总考察材料,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六)公示:对考察确定人选在全院公示。

(七)对最终确定人选,报送学院组织部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正式任命。

六、任期与待遇:

本次竞聘上岗人员与保卫处签订目标责任书聘期3年。

在任期内,享受学院规定的相应政治、经济待遇。

 

新疆财经学院保卫处

二○○四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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