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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月份政治理论学习的通知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四月份政治理论学习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一)党委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学习讨论“两会”精神、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修正案、政协会议章程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二)教职工重点学习《政府工作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三)青年学生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

二、学习方式

(一)330日下午党委中心组学习时间,请全国人大代表作报告(本次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到副科以上干部)。413日下午党委中心组成员(扩大到副处以上干部)集中讨论《政府工作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他学习内容与本部门教职工一起学习。427日下午党委中心组成员学习讨论《行政许可法》。

(二)教职工每周三下午由党总支或党支部组织通读《政府工作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许可法》。

(三)青年学生以班为单位,利用政治学习、党团活动、班会进行学习。

三、学习要求

(一)要明确学习的目的意义。认真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团结和动员各族师生员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同心同德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实现教育教学质量建设年的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做到“四个落实”“四个真”:即学习组织落实、内容落实、时间落实、效果落实;达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三)学习贯彻“两会”精神要求真务实,做到“四个结合”:学习贯彻“两会”精神要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起来;学习贯彻“两会”精神要与“三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结合起来;学习贯彻“两会”精神要与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起来;学习贯彻“两会”精神要与巩固和发展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结合起来。

(四)各部门要及时将学习贯彻“两会”精神的情况报告宣传部。

附件:1、学习资料参看《光明日报》317日、《法制日报》316日、《新疆日报》316日等。《宪法知识读本》、《宪法》单行本到宣传部领取。

           2413日下午副处以上干部讨论分组表。

 

              新疆财经学院党委宣传部

                                       2004323

 

413日下午副处以上干部讨论分组表

第一组:组长马国荣、副组长殷少明

单位:财政系、工商系、信息系、经济系、市场系、教务处

院领导:李中耀、王公达

讨论地点:市场系会议室

第二组:组长刘春萍、副组长徐国强

单位:金融系、法学系、计算机系、数学系、新闻传播学院、会计系、马列部、管理研究院、经贸培训中心

院领导:尤努斯.阿不列孜、崔光莲

讨论地点:会计系会议室

3组:组长曹新毅、副组长甫拉提

单位:成教院、体教部、汉教部、外语系、信息化中心

院领导:李再江、周建明

讨论地点:汉教部会议室

4组:组长南希水、副组长艾买提江

单位:研究生处、图书馆、保卫处、老干处、后勤管理处、公寓中心

院领导:毛治宗、傅清火

讨论地点:图书馆会议室

5组:组长刘风雷、副组长艾力

单位:纪检、机关总支、两办、组织人事处、科研处、宣传部、团委、工会、计财处、编辑部、学生处

院领导:阿斯哈尔、李程        讨论地点: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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