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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2004学年第一学期普通本专科教学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院属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全院普通本、专科课堂教学截止至2004年1月2日,考查课及选修课期末考试随堂结束,考试课期末考试定于十九、二十周即2004年1月5日至1月16日进行。全院各班在期末考试结束后进行学期总结、布置假期工作并由各系(部)将所属班本学期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及时通知学生并寄送学生家长。有关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考试的命题工作和考试方式
  (一)本学期从十六周开始选修、必修课的期末考试命题工作,已建立题库的从题库中抽题,试卷命出后一律要求实行教研室审查、系(部)主任签字制度。各教研室须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把好命题审题关,每门课程按同一标准(难度、信度、区分度)命A、B两套试卷,由教务科随机抽取一套作为期末考试试卷,另一套交本系(部)教学秘书存档,考卷试题份量均为两小时,应覆盖全学期所授内容。
  (二)所有试卷严格按拟题纸密封格式打印,注明命题、审题教师及评分标准,要求字迹清晰,以确保试卷质量。另外,各系(部)负责组织教师进行装订、密封试卷及流水阅卷、评分等工作,对集体批改、流水阅卷及成绩分析(四类)工作实行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三级责任制。
  (三)所有试卷统一采用自动胶印机印刷,各任课教师在本系(部)开打印单,到教务科登记盖章后,由其本人送印刷厂速印,并监督印卷的整个过程,清理作废试卷,以免试题泄露。试卷务必于离考试三日前准备完毕,各课程试卷印出后,请任课教师保存两份空白试卷(多印两套),学期结束前由各系(部)教学秘书收齐整理后送教务科,教务科于下学期初送学院档案室存档。
  (四)本学期期末考试集中在1、5号教学楼并以单人单桌的形式进行,考查课及选修课考试不能单人单桌进行的,必须以A、B卷交叉考试的形式进行。
  (五)各课程考试监考由课程所属系(部)及学生所属系各抽调一名教师共同监考,请各系(部)教学秘书务必于第十六周之前将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教师用表和班级用表)按统一的样表格式、字体(表体为宋体12)、纸张(A4)打印并盖章后送教务科及相关教学单位,并从网上发送至jwc@xjife.edu.cn。
  (六)期末考试每日可分五场进行:10:00—12:00(第一场)、12:30—14:30(第二场)、15:40—17:40(第三场)、18:00—20:00(第四场)、20:30—22:30(第五场)(北京时间)
  二、积极创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一)为建设优良的考风考纪,请各系(部)组织教师、学生认真学习《新疆财经学院关于违反考场规则、考试纪律和考试作弊学生处理的实施细则》及学分制手册有关学籍管理文件,做好考前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作弊可耻、守纪光荣的考试氛围。
  (二)为严肃考试纪律,监考教师要认真查阅证件,各系(部)务必通知本系(部)学生参加考试时持本人学生证,无证学生须持有关证明(贴有本人照片,加盖骑缝章),其他证件为无效证件,持无效证件学生不能参加考试。凡考试中发现有作弊行为的,按《新疆财经学院关于违反考场规则、考试纪律及考试作弊学生处理的实施细则》处理。
  (三)为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考试期间应保证教室的清洁,请有关系(部)及后勤管理处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检查教室的卫生并于每日开考前15分钟将考场打开,以免贻误正常的考试。
  (四)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检查课桌的桌面是否有写画、抽屉是否清理干净、考生就座是否分散等,不符合考试要求的考场必须在清理整顿后方可发卷。监考教师在监考中务必认真负责,遵守《新疆财经学院教师监考职责》,对于违反监考职责的教师,一经巡考人员发现,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五)各系(部)应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监督落实命题组卷、巡考、流水阅卷、报送成绩、成绩分析等各项期末考试工作,保证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考试期间将由教务处等部门同志组成巡考小组检查各系(部)的考务工作和考场纪律。
  三、成绩的评定与管理及重修安排
  (一)成绩总评:非统考课程按期中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记入学生总评成绩;统考课程按期中与平时成绩占20%,期末占80%记入学生总评成绩。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总评,必须参加重修。不及格课程成绩请任课教师用红笔登记。记分册后的成绩统计表要认真填写,并须经教研室主任签名。
  (二)学生如有特殊原因申请缓考,须持有关证明和申请,交班主任及系主任签字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一般不超过两门课程),否则按旷考对待。
  (三)各门课程的记分册均一式3份,记分册由学生所在系(部)向任课教师发放,任课教师在所教课程考试结束后三日内登记成绩、送交记分册,一份送教务科(须原件),一份送学生所属系(部)教学秘书,另复印一份留本系(部)存档(做评估、分析用),要求报送学生成绩一律以行政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以百分制登记,未按以上要求送交记分册的任课教师,由教务处在新学期第一周通报全院。各班体招生和民考汉学生的加分工作,由教务处按规定统一操作,各系(部)及教师本人不得擅自加分。
  (四)各课程成绩评定出后,教研室须分别以班级和课程为单位认真做出试卷分析报告,对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做一个全面分析,找出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所有试卷留本系(部)存档,待学生毕业后方可销毁。教务处将对试卷分析和试卷进行抽查。
  (五)为保证重修质量,重修学生在学期初注册重修课程后应注册听课班级并至少听取注册课程总课时的1/3,到期末考试时同一课程同一时间同一试卷统一进行。请各系(部)在接到重修安排后注意所属课程并根据重(缓)考人数增印期末试卷,由专人在考前将试卷送往指定考场,并认真核对重修学生的有效证件(防止代考),清点重修人数,督促重修学生在试卷上注明“重修”字样,在考试结束后收回试卷。重修学生的成绩均以行政班为单位一式3份,一份送教务科,一份送学生所属系(部),另一份留本系(部),重修试卷留本系(部)存档。
  四、寒假
  (一)2004年1月19日至2月22日放假,2月2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请主管教学的各级领导在学期初参加听课并检查教学秩序。
  (二)有关假期社会实践等活动,请院团委、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性质等方面要求安排布置。
  五、其他
  下学期售书时间为3天,具体时间为2004年2月20、21、22日上午10:00—13:30、下午4:00—7:00(北京时间),晚上不再售书,请各班学生按照以上时间携书款到教材科领取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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