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共 产 党
新 疆 财 经 大 学委 员 会
机关字〔2019〕5号
机关党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根据校党办发[2016]21号文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党费交纳
1、机关在职党员,每月以工资、津贴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3、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机关党委审核,并报销组织部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4、每月25日为机关党委“党费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可根据工作情况前移或后推,但应在当月上交。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在“党费日”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机关党委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5、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6、党支部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
二、缴纳党费基数
在职教职工党员党费月缴纳基数计算公式: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职务津贴+岗位津贴)﹣(各类社保基金+ +个人收入所得税额)。
双肩挑行政人员的额定教学课酬要加入到岗位津贴中,具体课时少于额定标准的以实际课酬算。
在职教职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三、党费使用
1、党费使用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党费用于党支部开展的活动,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 党员教育培训;
(2)订阅或购买用于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
(3)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党支部党员教育活动阵地设施。
3、使用党费,必须经党支部集体讨论,向机关党委提出活动方案、预算,党支部书记签字后,附加支部会议记录复印件报机关党委审批。活动结束,开具正规财务发票,由专人经办账务处理。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党费管理
1、机关党委统一管理机关各支部党员交纳的党费。
2、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按照校组织部相关规定执行。
3、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作为机关党委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向党员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4、机关党委建立党费收缴半年通报制度。对未按期交纳党费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对连续3次未按期交纳党费的党支部负责人,由机关党委组织委员进行约谈。
5、违反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云顶4008集团手机登录平台机关党委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